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的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和《浙江省进一步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实施方案》精神,促进全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规范有序发展,2022年1月6日,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教育厅印发《浙江省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准入指引(试行)》(以下简称《指引》)。浙江省内所有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将于”浙科培“平台完成备案审核工作,平台将对各地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进行统一监管。产链为浙江省“浙科培”平台建设提供技术支撑。
“双减”工作开展以来,各地在深化学科类培训治理的同时,推进非学科类培训规范工作,对非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的相关规范要求也越来越细化。为深入推进校外培训治理,规范非学科类培训行为,浙江省分类制定科技类、文化艺术类、体育类培训机构准入标准和监管细则,分别明确相应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准入审批和日常监管等工作。
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是指经由属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民政部门登记,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从事中小学生编程、机器人、创客、科普知识等旨在培养科学兴趣、提升科学素养、拓展创新思维能力的各类科学技术培训服务的非学历培训机构。
相比文艺、体育类培训,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近几年才逐渐兴起。2022年1月6日,浙江省科技厅与浙江省教育厅联合发布《指引》,《指引》配合“双减”政策落地,就组织形式、开办资金、开办资质、场地设备、课程设置等内容提出明确的基本要求,并于2月15日开始正式实施。通过产链建设的“浙科培”平台,教育监管部门可通过官网与大数据驾驶舱实时查看全省科技类机构数量、学员总数、黑白名单以及最新购课、风险预警等信息。还可通过管理后台完成机构管理、教务管理、订单查询、年审年检等工作。同时科技类培训机构设立预收学费资金托管专户,专门用于收缴学员预付费用,预收费托管协议签订、收退费、专户变更等也应当符合该办法的规定,科技行政主管部门可通过“浙科培”平台对资金情况进行实时监管,帮助教育监管部门实时掌握机构经营情况,积极推进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监管工作,助力构建教育监管体系建设。
浙江出台的《指引》进一步规范了培训内容,杜绝科技类校外培训机构的“擦边球”行为。目前,杭州、宁波、湖州等地已陆续完成科技类机构的平台入驻与审核工作。未来,产链将持续协助相关教育监管部门对“浙科培”平台进行迭代升级,严格准入条件,注重对师资建设、培训质量、资金管理和安全底线的规范,深化科技类培训机构监管信息化、平台化、专业化的建设工作,对行业的有序发展形成正向激励。